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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
2013年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(吉林省) 2013年,北华大学有音乐学(师范)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、美术学(师范)、艺术设计、雕塑、绘画、播音与主持艺术等8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吉林省招生,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。 一、报考条件 1、凡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,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,均可报考我校。 2、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,无色盲、色弱。报考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。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,形象、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。 二、招生计划 专业 项目
| 音乐学 (师范)
| 音乐 表演
| 舞蹈学
| 美术学 (师范)
| 艺术 设计
| 雕塑
| 绘画
| 播音与 主持艺术
| 招生计划(人)
| 32
| 4
| 5
| 18
| 18
| 4
| 10
| 20
| 学费标准(元/年)
| 6820
| 6820
| 6820
| 5940
| 5940
| 5940
| 5940
| 6820 |
说明:1.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,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。 2.所有专业文理兼招。 三、专业课考试 (一)校考报名 1.报考我校美术学(师范)、艺术设计、雕塑、绘画专业考生,必须参加吉林省美术类统考,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考试。 2.报考我校音乐学(师范)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,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(相关安排详见下表)。 校考专业
| 报名时间
| 考试时间
| 报名、考试地点
| 有 关 要 求
| 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
| 2013年12月26-27日 (12月27日下午进行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)
| 2013年12月28-30日
| 北华大学东校区 (音乐学院)
| 考生凭《2013年吉林省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》和本人二代身份证、携带3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、参加考试。
| 播音与主持艺术
| 2013年1月6日
| 2013年1月7-9日
| 北华大学东校区(信息技术学院) |
(二)校考科目 1、音乐学(总分200分) ①主项(满分100分) 声乐或器乐(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,中外不限;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) ②副项(满分40分) 器乐或声乐(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,中外不限;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) ③练耳、乐理笔试(满分60分) 2、音乐表演(总分160分)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,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(满分100分) 声乐表演:招收美声、民族唱法专业(演唱2首作品,中外不限) 器乐表演:招收钢琴专业和西洋管弦乐队、民族管弦乐队器乐专业(演奏2首作品,中外不限) ②练耳、乐理笔试(满分60分) 3、舞蹈学(总分300分) ①基本功测试(控制、跳、转、翻,满分100分) ②自选舞蹈表演(配乐自备,限3分钟之内,满分100分) ③即兴创作表演(现场抽题,满分100分) 4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总分600分) ①自备稿件朗诵(限现代散文,时间在3分钟以内,满分150分) ②指定稿件播读(现场抽题,满分150分) ③即兴主持(现场抽题,满分150分) ④即兴话题问答(含才艺展示,限歌舞、乐器,满分150分) (三)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,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,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,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。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。 (四)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四、录取原则 1.美术类专业(含美术学、艺术设计、雕塑、绘画)原则上只招收吉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,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。 2.美术类专业,按吉林省省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执行,即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,按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×60%+校考专业课成绩×100%)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3.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,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,按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×40%+校考专业课成绩×60%)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4.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专业,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,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5.其他录取要求见《北华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》。 五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: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 编:132013 招办电话:0432-64608596 64608592(传真) 美术学院:0432-64608185 音乐学院:0432-64608258 文 学 院:0432-64602778 |